在很早年的時候,李震曾經寫過一本厚厚的(第二版,595頁)的《杜斯妥也夫斯基的精神世界》。這本書在李震長期豐富的著作中,有一個相當特殊的地位:因為,此後李震大多潛心於深邃的哲學討論,除了偶爾寫幾首現代詩之外,便不那麼著重在文學了。[1]
於是,李震這本特殊的書,便可以為我們開啟一個有趣的問題:一個堅守多瑪斯傳統的哲學家李震,他會怎麼去閱讀、理解,充滿著情感、罪惡、與聖潔的杜斯妥也夫斯基小說;他讀出來的詮釋成果,又會強調在小說中的哪些方面與內容。這是頗誘惑人去深入探索的。
理智與情感
在杜斯妥也夫斯基的小說裡,我們很少讀到一個步步為營、以理性作為生命指導原則的人。在他小說中的人物,不論是好人壞人,大多都敢愛敢恨,蘊含著強烈充沛的情感。
相對的,在李震所服膺的多瑪斯傳統中,「理智」往往都佔據著主導的地位。根據多瑪斯傳統,人藉由感官只能夠認識到個別的、多樣的存在的事物,但卻不能認識到「凡存在之所以能夠存在」,的共通的道理;後者則是理性才能夠觸及到的範圍。[2]並且,「存在之所以存在」的道理,又與人的生命意義有著不可能擺脫的聯繫,所以「理性」在人類生命中有一個極為重要的地位。溫保祿有一段話,很清楚而且動人的表達出這個想法:
的確,上述表達形上學問題〔「如何能有存在物」〕的說法是徹底思考的結果。但是,提出此問題最深的動機並非思想家冷靜尋求抽象真理的願望。哲學釐清這個問題,因為在自己和別人的生活中,尤其在最珍惜的你我關係中,人人多少都體驗到這屬於存有物的偶然性:孩子誕生、年邁的父母去世、他人遇難而自己獲救……這些都能使人問:為甚麼有我?為甚麼我是我?所謂的形上學問題不僅質問所有存在物,也質問我自己,且在質問自我時此問題顯得最迫切、最尖銳。總之:人對自己及其位格性存在的體驗,是第二節〔訝異自己存在奧秘的人〕關鍵概念的「發源地」。而對自我存在經驗的痛苦與喜樂,可推動人擺脫此思維的困難,追問一切存在物和自己根由的問題。
[3]
愛以及「現實的理性主義」
雖然李震是多瑪斯傳統最忠實與最傑出的哲學家之一,但在他對杜斯妥也夫斯基的詮釋中,他完全遵循著杜斯妥也夫斯基對「情感與理智」的看法。如李震說:
生活是一個整體,而理性的認知活動只是生命的一部分。如果我們過份信賴或寬縱理性,它就會把生命弄得支離破碎。破壞生命的整體性,使我們看不到生命的各種幅度。杜斯妥也夫斯基不遺餘力地攻擊抽象的理性主義,其主要原因就在於此。
[4]
杜氏一生重視生命,實在的生命,而不是空洞的生命。生命的基礎是現實,不可能是空無。現實是無限豐富的,因此我們可以看到生命的複雜性,人的複雜性,因此我們在探討人生的時候,不應該只重視理性的成份,還必須重視意志的成份;在意識及認知的世界之外,還有下意識的世界,在可知的世界之外,還有不可知的世界。從整體性地去看人生,人生離不開奧秘,而奧秘不但不妨礙生命的可理解特性,反而使生命愈顯得豐富、動人和具有吸引力。生命有如大海,只看表面,絕對無法了解它,必須深入地置身其中,不怕冒險犯難,向不可知的境地邁進,才能獲取更大更豐富的收穫。
[5]
在李震的這些解讀中,「複雜」是一個很關鍵的字眼,來理解杜斯妥也夫斯基筆下的那些極端、容易感動和被激動,乍看之下相當「不理性」的人。李震反對「抽象的理性主義」;他相信杜斯妥也夫斯基和自己的理念,也就是「現實的理性主義」才是正確的,是人類生活應當有的態度。這是什麼意思呢?
李震說:「生活是一個整體」。生活面對著現實的種種事物;同一件事物,也許會在感性上引發我的欲望,或是讓我的理智能夠理解它,再或是我的意志決定去追求它、愛它。理性的正當運用,將會是扣緊著「現實」來思考的;但必須注意的是:這裡說的「現實」不只是眼睛所能觀看到的一切,也包括了人的感受、責任、關係[6],以及在感官所接觸到的事物之上,這些事物背後的道理。但是,一種「抽象的理性主義」則會誇大理性的作用,讓理性去否定愛與情感的領域;但是,愛與情感是針對「現實」而發的,理性也是針對「現實」來思考的,所以,理性如果否定了愛與情感的正當使用,那麼它也是否定了現實的一個真實的意義與面向,而走向理性的自我否定。
這不就是現代人所遭遇到的問題嗎?李震問。在這個繁忙而機械化的年代,我們不斷的探求事件與事件之間的關係、運轉、與效果,想要把「好處」積累到最大化。可是,人們總是在問「如何」的問題:我們如何得到更多,我們如何產生出更好的效果,我們如何獲得更大的滿足。卻往往忽視了「為什麼」的問題。為什麼我要活下去?為什麼我要去愛這一切?為什麼我們在限定的時空中,非常偶然的遇見了無數人類中的一個人,卻認為這種情感可以是一個永恆的誓約?這一切「為什麼」的問題,都是理性無法回答我們的,而必須由人的意志來決定。
道德的挑戰
另一個李震很重視的閱讀角度,就是杜斯妥也夫斯基的「道德觀」。這點在杜氏的小說中,甚至在杜氏自己的言論中也都很明顯。他與李震都相信人類的自由,堅定的拒絕那種認為不論人善良或犯罪,都是被環境與社會所決定的看法。李震說:
人有足夠的自由意志,使之做自己行為的主人,其他因素,諸如社會環境、家庭、教育……能發生很大的影響,但不足否定個人的獨立與自主。杜氏極力反對實證主義及唯物主義的看法,強調人不是環境(Milieu)的產品。人在自然及社會之上,有其獨特的本質。否則在流氓與好人之間就沒有差別了,因為二者都是限定的環境所產生的。在這種情況之下,犯罪事件都將成為自然事件,雖然很不幸,卻無法避免。於是個人人格的價值及道德責任在限定論及宿命論的觀點之下,完全消失了。
[7]
關於人的自由,我們往往從「責任」的視角來支持它:因為,如果人沒有自由,那我們為什麼要去稱揚善人、而譴責惡人的行為呢?如果這些行為都是環境的影響所造成,人沒有自由,那麼人既沒有功績,也不須要去負擔罪責。可是,我們的生活須要去讚揚和批評,須要有理由的去要求別人和自己,否則我們甚至做不出一個最簡單的反省或行動;所以我們不得不預設人的自由。
可是,在我讀來,我想李震比起強調「責任」的重要性,他堅持人是自由的存在者,更多的是他想要保護「人格」的價值。因為「人格」才能夠觸及世界豐富的、整體的意義。他說:
杜氏不但肯定人有反省的,即有意識的道德感,人也有未經反省的,即無意識的道德感。意識包括自覺,所謂有意識的道德感,當我們對自己的行為有完全的自覺和了解時才存在。為了解一件事,必須加以反省。那麼就如一個人不經反省也可把握住一個真理,因為他有理解的本能,他可以直覺地,自然地認知事物。例如一個沒有念過哲學的人,甚至沒有知識的人,也能把握和運用「不矛盾定律」,言談時,有條理,不矛盾,甚至不弱於念過哲學的人。同樣人也可以居於一種未經反省的道德狀態。道德感或道德性的天生本能是自動自發的,先於意識而存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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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李震看來,道德不是別的,不過就是對「存在的價值」的肯定;在這一點上,它(道德)和真實、美麗都是一樣的,都是對世界的實際面貌的描述。所以,道德不只是強加在我們身上,我們「應當做什麼」的命令而已;道德是我們願意承認:在世界中的事物有一個豐富的層面,即使這些事物無法滿足我們的欲望,無法讓我們藉之達成我們的目的,但是我們依然可以承認它們本身是有價值的,並且可能是值得我們去追求、保護的。
依據這樣的思路,道德(善)、理解(真)、愉悅(美)三者是一體的。[9]所以我們根本不應該也不可能,透過拒絕道德的方式,去追求生命的終極愉悅。
生命之目的
李震讀了杜氏的小說,寫成了厚厚一本的《杜斯妥也夫斯基的精神世界》,當然不只是為了愉悅而已。不過,卻也不能說與愉悅全無關係。正如我們前面所說的,根據李震的多瑪斯傳統,真(理解)、善(道德)、美(愉悅)是一體的,這三者只是透過不同的方式,對於實際存在的這個世界(real being)所做出的肯定。李震是希望人們與他自己,步武杜斯妥也夫斯基的腳步,辨識出人生的終極目的,以及整全的生命:
在這個世界〔「杜氏的精神世界」〕裡,現實與理想是分不開的,人生必須從不同的角度及層面去看,才能逐漸把它的內容、價值、需要和意義展現出來。思想的,道德的,宗教的或信仰的各個層面密切地糾結在一起,就像一棵古老的大樹,有深長的根,堅實的幹,茂密的葉子,才能形成一個壯麗偉岸的整體,翠然成蔭。各層面的發展有橫有縱,沒有深處的根,也不會有廣闊的枝葉,人的存在也是一樣,透過信仰的層面,我們可以看到它的深度,我們會發現,存在的奧秘實在驚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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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解:
圖片來自Unsplash,由Aaron Burden提供,特此致謝
[1]李震在後來的《人與上帝》中,又把《杜斯妥也夫斯基的精神世界》的內容做了一次精練的改寫。李震:〈杜斯妥也夫斯基——為上帝受盡折磨的先知〉,《人與上帝.卷四》(台北縣:輔仁大學出版社,1994年),頁339-481。
[2]袁廷棟:〈論理性認識之性質〉,《哲學心理學》(台北縣:輔仁大學出版社,2006年),頁231-233。
[3]溫保祿:〈絕對奧蹟的位格性〉,《信神的理由:基本神學之宗教論證》(台北市:光啟出版社,2000年),頁206-207。
[4]李震:〈人生意義的追尋〉,《杜斯妥也夫斯基的精神世界(再版)》(台北縣:輔仁大學出版社,1983年),頁188。
[5]李震:〈人生意義的追尋〉,《杜斯妥也夫斯基的精神世界(再版)》,頁204-205。
[6]袁廷棟指出:「……關係祇是存有的角度,所以要認識關係,必須認識存有,要認識存有亦必認識關係。」袁廷棟:〈論理性認識之性質〉,《哲學心理學》,頁235。
[7]李震:〈人的道德特性〉,《杜斯妥也夫斯基的精神世界(再版)》,頁256。
[8]李震:〈人的道德特性〉,《杜斯妥也夫斯基的精神世界(再版)》,頁261。
[9]李震指出:「我們贊成多瑪斯之論:『在本體言之,美和善實相同……而理不同』,意即在形上層面,如馮氏所云,美與善等同。它們雖沒有實在的分別,但有實理區別(distinctio rationis ratiocinatae),意即其區別是觀念的,但有事實作為基礎。那就是多氏所說,『無一物步分享美和善』,而每一物依元形而分享美和善時,方式不同;從主體方面講,美是認知與欲望的共同對象,因而形成的美感是一種本能,也是一種情感或情緒。情緒不是一個獨立的官能,而是由理智與意志共同促成的活動。為此筆者認為把善與美合為一個形上特性可以,把二者分開來討論和列出也可以。」李震:〈存有的超越特性〉,《基本哲學探討(增訂再版)》(台北縣:輔仁大學出版社,1991年),頁154-155。
[10]李震:〈信仰的凱旋〉,《杜斯妥也夫斯基的精神世界(再版)》,頁418。
2023/05/29
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,
傅元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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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性、感性、與豐富的現實:讀《杜斯妥也夫斯基的精神世界》.
本著作出版於:
台灣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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